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但有地方規定,如:《北京市消防條例》 第三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企業和單位食堂,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范對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集排油煙設施進行清洗。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
第二十五條 餐飲經營單位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中餐操作間的排油煙管道應當每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
第二十六條 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儲存的危險物品,應當單獨存放,專人管理。
第二十七條 餐飲經營單位不得為消費者提供標定重量超過5千克的液化石油氣瓶作為用餐火源;服務人員應當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瓶。
操作間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灶具與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氣瓶連接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
第二十八條 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的液化石油氣瓶標定總重量超過千克或者氣瓶總數超過瓶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氣瓶間。
高層建筑內的餐飲經營單位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九條 營業區域設置在地下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2層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三)疏散通道長度超過米或者超過米且無自然通風的,應當安裝機械排煙設施。
第三十條 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 餐飲經營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應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其他人員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 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全部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并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 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商務等有關部門。
以上就是愛家對于油煙管道清洗國家規定(油煙管道清洗國家規定最新)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油煙管道清洗國家規定(油煙管道清洗國家規定最新)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